1、法律解析:工伤超过48小时仍可以申报。2、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核心分析:适用该法律规定时关键在于职工或其近亲属等是否在规定时间内知晓事故伤害及存在合理延迟申报的原因。只要符合相关规定的申请时限延长情形或在1年内提出申请都应予以受理。各方权利义务明确用人单位有及时申报的义务职工或其近亲属等有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权利。4、实务建议:职工或其近亲属应尽快收集与工伤事故相关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现场证人证言等。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证据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可能会调查核实情况申请人需积极配合。整个工伤认定程序一般会在60日内作出决定事实清楚的可能在15日内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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