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提前离职扣半个月工资不合理。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核心分析:1.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离职是其合法权利,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克扣工资。2. 只有当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时,用人单位才有权要求赔偿,但需证明损失的存在及与劳动者离职的因果关系。3. 用人单位扣除半个月工资缺乏合法依据。实务建议:1. 收集能证明自己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离职的证据,如辞职信、邮件、聊天记录等。2. 若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3. 也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克扣的工资,仲裁时需提交相关证据材料,按照仲裁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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