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劳动仲裁不是只能进行一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核心分析:适用逻辑:该条规定明确了劳动争议解决的一般流程,从协商、调解到仲裁、诉讼,赋予当事人多种选择途径,且未对仲裁次数作出限制。权利义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中有平等的权利申请仲裁,按法律规定的程序维护自身权益。关键构成要件是存在劳动争议事实,且符合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实务建议: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若之前未申请过仲裁,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一般劳动仲裁程序包括受理、开庭、裁决等环节,需关注仲裁委员会的通知和要求,按时参加庭审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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