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试用期不合格辞退员工,用人单位需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且要在试用期内作出辞退决定。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用人单位有义务在招聘时明确录用条件,员工知晓后,若试用期表现未达标准,单位可辞退。 权利义务:单位有举证责任,需证明录用条件及员工不符合情况;员工在试用期有获得劳动报酬等权利。 关键构成要件:明确的录用条件、员工不符合该条件的证据、在试用期内辞退。实务建议: 收集证据:如招聘要求、考核记录、试用期表现评估等。 通知工会:辞退前通知工会,遵循民主程序。 制作书面通知:写明辞退原因、依据等,送达员工。 结算工资:在辞退时结算试用期工资,按照约定或法定标准支付。若员工对辞退有异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单位需在仲裁中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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