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是指被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的劳动者。1. 从劳动关系角度: 劳务派遣工与劳务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包括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工资、缴纳社保等。 劳务派遣工在用工单位工作但与用工单位不存在直接劳动关系。用工单位只是接受劳务派遣工提供劳动服务按照约定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费用。2. 从工作性质角度: 劳务派遣工从事的工作岗位多样涵盖各类行业和领域。用工单位根据自身业务需求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使用劳动者。 劳务派遣工通常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3. 从权益保障角度: 劳务派遣工享有与其他劳动者同等的权益如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都有保障劳务派遣工权益的责任。若劳务派遣单位违法侵害劳务派遣工权益如不按时支付工资、不缴纳社保等劳务派遣工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权。用工单位若违反相关规定给劳务派遣工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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