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可以不缴纳社保。1.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纳社保。2.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以即使是试用期用人单位也有义务为员工缴纳社保。3. 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可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4. 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会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劳动仲裁若支持员工诉求用人单位需依法补缴社保。5. 员工因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而遭受的损失如医疗费用无法通过社保报销等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总之试用期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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