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但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这属于劳动纠纷范畴。2.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同时,《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3. 核心分析:虽然没有合同,但只要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就有权利要求支付工资。劳动者需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如考勤记录、工作证、同事证言等。用人单位有义务按时足额支付工资。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考勤记录、工作证、工资发放记录、同事证言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资数额的证据。与单位协商: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支付工资。寻求帮助: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单位支付。申请仲裁:若对监察结果不满意,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及可能的经济补偿等。仲裁流程一般为提交申请、受理、开庭审理、裁决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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