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工伤留薪期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核心分析:适用逻辑: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治疗,在此期间享受特定待遇。权利义务:职工有权在留薪期内享受原工资福利,单位有支付义务。关键在于认定工伤及确定合理的留薪期时长。构成要件:一是有工伤事实,二是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工伤认定决定书等。确定时长:及时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留薪期。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申请确认留薪期,期间与单位保持沟通,确保待遇落实,并注意保存相关凭证,以备后续可能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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