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购房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是为保障主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履行而设立。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首先看哪一方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若因给付方原因,其无权退定金;若因收受方原因,则收受方应双倍返还。权利义务:给付方有按约履行合同的义务,收受方有妥善保管定金等义务。关键构成要件:主要看是否因一方过错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比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明是哪一方原因导致不能继续购房。协商解决:先与开发商或卖家友好协商,说明情况争取退定金。寻求帮助: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住建部门或消协反映情况,寻求调解。法律程序:必要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定定金是否退还及退还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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