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诉前保全申请书的保全金额需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合理确定,旨在防止被申请人在诉讼前转移财产,保障将来生效判决能够得以执行。2.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3. 核心分析:确定保全金额应基于申请人的诉讼请求及可能获得的胜诉金额。需有初步证据证明被申请人有转移财产的可能。不能随意夸大保全金额,否则可能因超额保全给申请人带来赔偿风险。4. 实务建议:申请人应详细梳理案件事实和证据,预估可能的赔偿范围来确定保全金额。收集被申请人财产线索,以便精准申请保全其相应价值财产,并提交给法院。按照法院要求提供足额担保,如现金、房产等。准备好诉前保全申请书,写明请求保全的金额及事实理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申请,等待法院审查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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