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这属于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支付问题,是基于父母对子女抚养义务产生的经济给付关系。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3. 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先由双方协商抚养费数额和支付方式,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权利义务:抚养孩子一方有保障孩子生活、教育等权益的义务;另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确定孩子实际生活所需费用,考虑当地生活水平、孩子实际需求、父母经济能力等因素。4. 实务建议:协商时,双方可参考当地同年龄段孩子的生活开销、教育支出等确定数额。若协商不成起诉,需收集孩子日常开销的票据、当地生活成本数据、对方收入证明等证据。向被告住所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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