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因感情不和没有夫妻生活无论时间长短都可以离婚。离婚有两种方式:1.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审查无误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2. 诉讼离婚:如果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没有夫妻生活只是其中一个考量因素。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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