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离婚后孩子抚养费问题属于父母对子女抚养义务的延续及财产性权益范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核心分析:父母对子女有法定抚养义务,不因离婚而消除。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和期限可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时由法院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子女实际需要、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关键在于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上述情况。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孩子日常开销明细、学费票据等证明实际需要;提供自身收入证明、支出情况等体现负担能力。协商解决:双方可先自行协商抚养费事宜。诉讼途径: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法院立案、审理、判决等程序进行,由法院依法确定抚养费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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