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第二次起诉离婚时,调解是离婚诉讼中的必经程序。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同时,该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离婚诉讼中,法院希望通过调解解决纠纷,促进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减少对抗性。权利义务:双方当事人有参与调解的权利,也有如实陈述事实和表达意愿的义务。法院有主持调解、查明事实以促使调解成功的职责。关键构成要件:调解需双方自愿,不得强迫。4. 实务建议:积极参与调解,如实向法院陈述自己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真实想法和底线。若涉及财产等复杂问题,提前整理好相关证据材料,以便在调解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调解过程中保持理性和冷静,避免情绪化导致矛盾激化。若调解成功,法院会出具调解书,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若调解不成,法院将依法及时判决。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