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度休产假时仍然可以休年假主要依据如下:1.产假与年假并不冲突。产假是女职工生育子女时依法享有的假期旨在保障其生育期间的权益;年假是劳动者工作满一定年限后每年享有的带薪休假权利。2.根据相关规定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这意味着产假期间不影响年假的计算。3.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只要符合年假的工作年限要求在当年度仍可正常申请年假。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产假不在此列。所以当年度休产假的女职工若符合年假条件仍可休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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