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离职员工追讨工资属于劳动报酬争议纠纷。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员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离职后用人单位有义务支付工资。若未支付,员工有权追讨。权利义务:员工有权获得足额工资,用人单位有支付工资的义务。关键在于证明双方劳动关系及工资数额。构成要件:需有劳动合同、工作记录、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情况。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协商解决:先与用人单位友好协商,要求支付工资。申请支付令:协商不成,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劳动仲裁:若支付令不被支持,可申请劳动仲裁,需提交仲裁申请书、证据等材料。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前置,对仲裁不服再起诉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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