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不拿抚养费与不让看孩子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分别涉及抚养义务和探视权。2. 法律依据:关于抚养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关于探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3. 核心分析: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不能因为不支付抚养费就剥夺对方探视孩子的权利。探视权是基于亲子关系产生的权利,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构成要件:只要一方不直接抚养孩子,就依法享有探视权,另一方有协助义务。4. 实务建议:若对方不配合探视,可先尝试协商沟通,明确告知其探视权受法律保护。协商不成,可收集对方阻碍探视的证据,如录音、录像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障探视权,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院要求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遵循法律程序进行。一般先立案,然后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最终根据判决结果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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