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离婚是解除夫妻之间婚姻关系的行为。2.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协议离婚需按规定准备上述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权利义务:夫妻双方有如实提供材料的义务,婚姻登记机关审核后决定是否准予离婚。关键构成要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商一致。4. 实务建议:准备材料:提前准备好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起草并打印好离婚协议书。前往登记机关: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申请与审查:提交申请后,接受婚姻登记机关的审查,如有疑问如实解答。领取离婚证:审查通过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若无法协议离婚,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准备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按诉讼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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