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劳务合同与劳动关系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劳务合同主要调整劳务提供方与接受方之间基于劳务给付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建立的社会经济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劳务合同的认定主要依据合同内容及双方实际履行情况。核心分析:劳务合同强调双方基于劳务成果的约定,双方地位平等,一般不存在隶属关系。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需接受用人单位管理,遵守其规章制度,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劳动条件、支付报酬等。关键区别在于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等。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劳务合同、工作记录、工资发放凭证、考勤记录等,判断双方实际履行情况。若对认定有争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咨询或申请仲裁,由其依据证据和事实进行认定。法律程序一般是先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后安排开庭审理,根据审理结果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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