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公证并非必须所有人到场。分情况来看:1. 若继承人能够亲自到场应当亲自前往公证处办理。这有助于确保公证程序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2. 存在特殊情形时继承人无法亲自到场也可办理。例如继承人因特殊原因(如身处国外、重病等)不能到场可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需要注意委托书内容应明确具体包括委托事项、权限等。3. 对于放弃继承的情况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发表放弃继承的声明。放弃继承是一项重要的意思表示必须由本人明确作出。4. 对于存在多个继承人的情况部分继承人放弃继承部分继承人接受继承只要接受继承的继承人能到场并明确表示接受放弃继承的继承人按上述特殊情况处理公证程序也可进行。总之遗产继承公证在多数情况下要求继承人到场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合法有效的委托等方式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也可不全部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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