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双方同意变更抚养权属于民事法律行为中的合同行为,变更抚养权协议属于合同性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核心分析: 双方达成变更抚养权的合意,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规定,该变更协议有效。 双方均有按协议履行变更抚养权相关义务的责任。关键构成要件在于双方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实务建议: 建议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抚养权变更后的具体内容,如抚养方式、抚养费支付等,避免日后纠纷。 协议签订后最好进行公证,增强协议的证明力。 若之后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法院审理此类案件,主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变更协议等证据进行裁判。法律程序一般是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受理后安排开庭审理,最后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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