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离婚再结婚涉及婚姻关系的变更与重新缔结,属于婚姻登记范畴。2.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离婚后再次结婚,需向婚姻登记机关证明自身婚姻状况为单身。权利义务:当事人有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义务,婚姻登记机关有审核并依法登记的职责。关键要件:需提供能证明已离婚的材料,一般就是离婚证。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妥善保管好离婚证。若离婚证丢失,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原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寻求帮助: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流程:准备好证件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通常情况下,离婚再结婚是需要离婚证来证明婚姻状态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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