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这涉及到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核心分析: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体现了对婴幼儿成长环境稳定性的考虑。已满两周岁的孩子,法院综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因素,如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背景等,判断哪一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八周岁以上孩子,尊重其意愿。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准备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的证据,如稳定的收入证明、良好的居住环境证明、孩子与自己亲密互动的照片视频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一般流程是先立案,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然后法院安排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在此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按时参加庭审等。 同时,无论抚养权判给哪一方,另一方都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不能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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