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孩子的监护人在再婚情况下,并不当然变更为新爸爸。监护人的确定需依据法定情形。2.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3. 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首先看孩子的亲生父母情况,若亲生父母健在且有监护能力,那么监护人依然是亲生父母而非继父。各方权利义务:亲生父母对孩子有抚养、教育、保护等权利义务。继父若与孩子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则有相应的照顾等义务,但监护权仍需依法律规定判断。关键构成要件:继父与孩子形成抚养教育关系是重要因素,一般表现为共同生活、继父对孩子进行生活照料和教育培养等。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若想确认继父为监护人,可收集继父与孩子共同生活的相关证据,如居住证明、生活费用支出凭证、孩子成长记录等能体现抚养教育关系的材料。寻求帮助:若对监护权有争议,可先与孩子亲生父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反映,由其调解。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定监护人。法律程序一般是先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最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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