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3. 核心分析: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给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但如果子女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若子女成年后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父母仍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4. 实务建议:若双方能协商确定抚养费支付期限,应签订书面协议。若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需准备证明子女年龄、自己经济状况等相关证据。法律程序上,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最后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确定抚养费支付期限等。潜在风险在于证据不足可能影响自己主张的抚养费支付期限等诉求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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