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规定:1. 只要劳动者开始提供劳动无论工作几天用人单位都应当支付工资。2. 一般来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付出了劳动就有权获得相应报酬。3. 即使是试用期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也应按约定支付工资。4. 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所以从劳动者实际开始工作起用人单位就有支付工资的义务不存在做满几天才有工资的说法。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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