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员工在单位合同未到期时辞职属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权,但需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权利义务:员工有提前通知的义务,通知后可解除合同;用人单位有接收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后办理工作交接等手续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是提前通知且符合通知的形式和时间要求。实务建议: 书面通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信,注明辞职日期等关键信息,并留存送达凭证,如快递单等。 做好工作交接:按照单位要求,在离职前妥善完成手头工作交接,避免给单位造成损失。 关注工资结算:了解单位工资结算时间和方式,确保离职后能按时足额拿到工资。若单位存在克扣工资等违法行为,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程序一般为:提交仲裁申请、仲裁委受理、开庭审理、作出裁决。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