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员工请病假属于履行因病需要休息的权利,企业应依法处理工资发放问题。法律依据: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企业有义务支付病假工资。权利义务:员工有提供病假证明的义务,企业有按照规定支付工资的义务。关键构成要件:一是员工确实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二是有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员工需保留好医院开具的病假条、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及时告知:员工应尽快将病假情况告知企业。企业处理:企业应按照规定核算病假工资,如有争议,员工可与企业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监察部门接到投诉后会进行调查处理;劳动仲裁则需员工提交仲裁申请书等材料,经受理后按程序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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