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判断夫妻一方债务另一方是否知情属于夫妻债务认定范畴。2.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3. 核心分析:若要证明不知情,需证明该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关键在于提供证据,如债务用途与家庭生活无关的凭证等。不知情方无需承担该债务的偿还义务,但需有充分证据支持。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债务未用于家庭生活。若涉及诉讼,可向法院提供上述证据。如有需要,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核实债务情况。整个过程要遵循民事诉讼法的相关程序,按时举证、答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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