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 离婚后涉及孩子户口迁移问题,男方不让迁属于侵犯了女方及孩子户口迁移的权益,是一种妨碍户口迁移手续正常办理的行为。2.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3. 核心分析: 法律适用逻辑: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离婚作为引起户口变动的事由,女方有权申报孩子户口迁移。 各方权利义务:女方及孩子有权利依法迁移户口,男方有义务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关键构成要件:以离婚为事实依据,符合户口迁移的规定流程。4. 实务建议: 收集证据:留存法院离婚判决书等证明离婚的文件。 沟通协商:先与男方友好协商,告知其法律规定及配合义务。 寻求帮助: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反映情况,请求协助调解。 法律程序:若仍无法解决,可考虑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由法院强制要求男方配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