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订亲同居一年后分手彩礼是否退还的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1. 一般原则: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退还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2. 已同居情况:订亲后同居一年若双方最终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通常是需要退还的。但如果同居期间双方有共同消费、用于共同生活等合理支出这部分可能会在计算退还彩礼数额时予以适当扣除。3. 举证责任:主张彩礼退还的一方需要承担相应举证责任证明彩礼的给付情况、双方未结婚等事实。4. 协商解决:双方可以先尝试自行协商退还彩礼的数额及方式。若协商不成给付彩礼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判决。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公平合理地确定是否退还以及退还的具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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