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这属于夫妻离婚后房产产权变更登记行为。2.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情形。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离婚协议明确房子归男方,这是双方对房产归属的约定。依据上述法律,需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才发生物权变动效力。权利义务:男方有权依据离婚协议要求变更登记,女方有协助义务。关键构成要件是有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证明房产归属约定。4. 实务建议:准备材料:双方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房产证。办理流程:双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材料后,登记机构会进行审核,一般在一定工作日内完成变更登记,发放新的房产证。若一方不配合,另一方可以持离婚协议等材料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房产归属并凭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变更登记。 潜在风险在于材料准备不齐或登记机构审核不通过,可能导致变更登记延迟或无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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