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离婚保证书是夫妻双方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权利义务等事项作出的约定,属于民事合同范畴。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只要保证书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权益,且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权利义务:双方应按照保证书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关键构成要件:明确的双方身份信息、具体的保证事项、双方签字确认等。4. 实务建议:内容具体明确,比如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过错赔偿等方面的承诺。由双方亲自书写并签字,注明日期。如有条件,可进行公证,增强保证书的证明力。例如,离婚保证书可写为:男方[姓名]与女方[姓名],经协商一致,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保证……然后详细写明各项保证内容,最后双方签字。 需注意,即使有保证书,若日后发生纠纷,仍需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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