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效力能否发生尚未确定,一般须经有权人表示承认才能生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主体资格存在瑕疵,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非纯获利益等合同,合同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 各方权利义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合同行为,相对人有催告权,法定代理人有追认权,善意相对人有撤销权。 关键构成要件:主体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了超出其能力范围的合同行为。实务建议: 收集证据:如合同文本、签订过程记录等。 寻求帮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可咨询律师。 法律程序:相对人催告后,法定代理人应在30日内决定是否追认,追认则合同生效,不追认则合同无效;善意相对人撤销需在追认前行使且以通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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