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原物业与业主之间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如果原物业确实提供了相应的物业服务业主原则上仍需缴纳欠付的物业费。物业服务具有连续性即使物业更换之前的服务行为所产生的费用仍应支付。2. 但如果原物业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比如长期服务质量不达标准、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业主可以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利。业主可收集相关证据如服务质量差的照片、视频不合理收费的凭证等。然后与原物业协商解决要求减免部分物业费。若协商不成可向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帮助。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诉讼解决向法院提供证据请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定物业费减免数额或支付方式。3. 另外新物业入驻后若与业主签订了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于原物业的欠费问题新物业一般无直接处理权。新物业应协助业主与原物业沟通欠费事宜但最终的责任主体仍是原物业和欠费业主。业主不能以更换物业为由拒绝向原物业缴纳欠费。总之原物业走了欠的物业费通常还是要交但存在合理抗辩事由的除外业主需通过合法合理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