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子归女方但未过户,从法律角度看,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在不动产登记完成时才发生效力,此时房屋在法律上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状态,但女方依据离婚协议享有要求男方配合过户的债权。2.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 核心分析:法律适用逻辑:离婚协议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是有效的合同条款,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权利义务:女方有权要求男方按照协议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男方有义务履行。关键构成要件:一是离婚协议合法有效,二是双方存在真实的房屋归属约定意思表示。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女方要留存好离婚协议书等能证明房屋归属约定的证据。寻求帮助:可先与男方协商过户事宜,若男方拒绝,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男方履行协助过户义务。法律程序:准备好起诉状、证据等材料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会作出判决,若男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强制办理过户手续。 潜在风险在于若男方擅自处分房屋,可能损害女方权益,不过可通过法律手段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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