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离婚上诉是当事人对一审离婚判决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的再次审理程序。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一审判决离婚案件后,当事人若认为判决有误,可在规定期限内上诉。 权利义务:上诉人有提出上诉请求和理由的权利,同时需按规定缴纳上诉费用。被上诉人则需针对上诉内容进行答辩。 关键构成要件:必须是对一审离婚判决不服;需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提出。实务建议: 收集证据:整理一审中未充分提交或新发现的能支持自己上诉主张的证据。 撰写上诉状:明确上诉请求和事实理由。 提交上诉状:在规定期限内将上诉状递交给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立案庭。 等待通知:法院受理后会通知对方并安排二审开庭时间,按时参加庭审,充分阐述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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