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金:定金具有担保性质。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2. 订金:订金在法律上并没有严格的界定一般被视为预付款。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若合同不能履行收受订金的一方应返还订金而不是双倍返还。3. 区别总结:定金有担保作用一方违约有罚则;订金主要是预付款不具有担保功能。定金数额有上限规定订金则无类似严格限制。合同履行情况不同时定金的处理方式与订金完全不同。如果合同顺利履行定金可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就是单纯的预付款项的退回。所以在签订合同交付款项时一定要明确写的是“定金”还是“订金”以保障自身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