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情况下现物业没有权直接追讨以前的物业费:物业服务合同具有相对性前物业与业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基于他们签订的合同。如果现物业与之前的物业服务没有直接关联那么其不能直接要求业主支付前物业期间的费用。2. 但存在特殊情况:若前物业与现物业之间有关于债权债务承接的明确约定且该约定符合法律规定那么现物业在取得相关权利后可以依据约定追讨以前的物业费。如果业主与前物业、现物业三方达成一致同意现物业追讨以前的费用并且该协议不存在违法违规等无效情形现物业也有权进行追讨。3. 操作建议:现物业若想追讨以前的物业费首先要查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债权承接等相关依据。若没有相关依据现物业不应贸然追讨以免引发纠纷。业主对于现物业追讨以前费用的要求应查看是否存在三方约定等合法情形。若没有合法依据业主有权拒绝现物业的追讨请求并可要求现物业说明追讨的理由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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