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分居半年且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双方婚姻关系仍然存续,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婚姻关系。2.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需满足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这一条件,且要经过调解程序。权利义务:主张离婚一方有举证证明分居原因及时长的义务;另一方有答辩和举证反驳的权利。关键构成要件是感情不和与分居满两年。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比如分居协议、租房合同、证人证言等能证明分居事实及感情不和的证据。寻求帮助: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进行调解和审理。法律程序:首先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法院受理后安排调解,调解不成则开庭审理,最后根据审理结果作出判决。若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可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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