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这涉及到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关于离婚及分居的纠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若要以分居为由离婚,需证明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 权利义务:双方在婚姻关系中有平等的权利义务,对于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都有协商和争取自身权益的权利。 关键构成要件:一是感情不和,二是分居满两年,且需提供相应证据。实务建议: 收集证据:可收集双方的聊天记录、短信等能证明感情不和的内容;租房合同、居住证明等证明分居事实。 寻求帮助:可先尝试与对方沟通,了解其想法。若协商不成,可找专业婚姻家庭咨询师咨询。 法律程序:若决定离婚,可先协商,协商一致可签订离婚协议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理判决。起诉时需准备起诉状、证据等材料,按法院流程进行诉讼。要注意在诉讼过程中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比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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