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离婚后再婚涉及婚姻登记行为,其中离婚证是重要证明材料之一。法律依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同时,第十四条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离婚后再婚需证明自己目前处于单身状态,离婚证是直接证明上一段婚姻关系已解除的有效文件。权利义务:当事人有如实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义务,婚姻登记机关有审核并依法办理登记的职责。关键构成要件:离婚证是再婚登记必不可少的材料,缺少则无法完成婚姻登记。实务建议:准备材料:提前准备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前往登记机关: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按流程办理:提交材料,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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