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试用期离职涉及劳动关系解除以及社保缴纳问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核心分析: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社保减员手续。用人单位有义务在离职时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在职期间的社保,直至离职当月。关键构成要件在于劳动者按规定通知离职,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及社保减员。实务建议:劳动者应提前三日以书面或其他可留痕方式通知用人单位,如邮件、短信等,并保留通知记录。离职时要求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明确离职时间等信息。关注社保状态,若发现离职后社保未及时减员,可与原单位沟通,要求尽快办理。若沟通无果,可向当地社保部门反映,提供劳动合同、离职证明等材料,协助社保部门处理。 一般社保部门会责令单位改正,单位仍不改正可能面临罚款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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