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定性:这属于婚姻关系中关于促使一方主动提出离婚的情感与行为问题,并非直接的法律问题,但离婚涉及诸多法律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核心分析:首先,婚姻关系基于双方自愿,不能通过强迫等手段让一方主动提出离婚。若一方想离婚,可与对方沟通表达自身想法和感受。从法律角度,夫妻双方有平等的离婚自由权利。关键在于双方对离婚意愿的真实表达和协商一致。实务建议:若想让对方主动提出离婚,可坦诚沟通婚姻中存在的问题,如感情不和、家庭矛盾等。注意沟通方式,避免指责争吵。若对方仍无意愿,且自己坚持离婚,可考虑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分居证明、对方过错行为证据等。准备好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向法院立案。法院受理后会安排调解,调解不成则进入审理判决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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