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离婚后父母双方仍然是孩子的监护人。监护权是基于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而产生的一种法定权利和义务。2.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父母与子女的监护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权利义务:父母双方都有保护孩子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的义务,同时享有对孩子的监护权。关键构成要件:只要父母不存在死亡或无监护能力等法定情形,就持续对孩子拥有监护权。4. 实务建议:明确监护职责:双方应清楚自己的监护职责,如生活照料、教育抚养等。协商监护安排:离婚时可协商确定监护方式,如共同监护或一方主要监护等。记录相关事项:涉及孩子的重大事项,如医疗、教育决策等,双方应协商并留存记录,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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