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离婚本人同意书是夫妻双方就自愿解除婚姻关系达成一致的书面声明。2.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双方自愿离婚,通过书面协议明确表达意愿及对相关问题的协商结果。权利义务:双方有真实表达离婚意愿的权利,同时需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妥善协商。关键构成要件是双方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对重要事项协商一致。4. 实务建议:内容明确:写明双方基本信息、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安排(如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等)、财产分割方式(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债务承担等。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订时确保双方都清楚知晓并理解协议内容,避免日后纠纷。签订后,双方携带此同意书及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按程序办理离婚手续。 潜在风险在于协议内容不明确可能引发后续争议,所以务必详细准确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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