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租赁关系中,房东出售已出租房屋,涉及“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的适用。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3. 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只要承租人按约占有使用房屋,即使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原租赁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权人继续有效。权利义务:房东有告知义务,新所有权人需承受原租赁合同约束,承租人有权继续按原合同约定使用房屋直至租赁期满。关键构成要件:承租人已实际占有房屋,且租赁合同合法有效。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保留好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凭证、水电燃气缴费记录等,证明租赁关系及自身按约使用房屋。若房东未告知房屋出售事宜,可与房东沟通,要求其履行告知义务。若新所有权人干扰正常租赁使用,可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管理部门或基层调解组织反映,寻求协助解决纠纷。若协商不成,可依据租赁合同中的约定通过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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