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房产遗赠给孙子属于遗嘱继承中的遗赠行为,是遗赠人将个人房产通过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孙子继承的民事法律行为。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3. 核心分析: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不得受欺诈、胁迫。遗嘱处分的是个人合法房产。遗嘱应符合法定形式。孙子作为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4. 实务建议:遗嘱可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形式。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收集房产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如有需要,可咨询专业律师或前往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增强遗嘱的证明力。 告知孙子遗赠事宜,并提醒其在规定时间内表示接受。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