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定性:女儿继承父亲房产属于法定继承关系。2.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3. 核心分析: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父亲房产。构成要件包括父亲去世留有房产,女儿为法定继承人。各方权利义务:女儿有继承房产的权利,同时在办理继承手续过程中需履行相应义务。4. 实务建议:收集证据:如父亲的死亡证明、房产证、亲属关系证明等。办理流程:首先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具体所需材料和流程。一般需全体继承人协商一致,可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明确房产由女儿继承。之后携带公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将房产登记到女儿名下。风险提示:若存在其他继承人对继承有异议,可能引发继承纠纷,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会耗费时间和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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