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关系和劳动关系存在多方面区别:1. 主体地位:承揽关系中定作人一般不干预承揽人的工作过程双方地位平等。劳动关系里劳动者需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指挥双方地位具有一定的隶属性。2. 工作内容:承揽关系中承揽人以自己的技能、设备和劳力完成特定工作成果。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的安排从事具体工作任务。3. 报酬支付:承揽关系多是按完成的工作成果一次性结算报酬。劳动关系则是用人单位定期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4. 风险承担:承揽关系中承揽人自行承担工作中的风险如设备损坏、工作失误导致的损失等。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一般要承担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劳动者伤亡等风险。5. 合同形式:承揽关系多通过承揽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合同形式较为灵活。劳动关系一般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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